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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梅(1565~1642),字调卿,号元鼎,晚年自称简翁,明顺德府邢台县人。他是扬州知府傅来鹏第四子,生于明嘉靖四十三年(1565)。《顺德府志》说他遵礼仪,有大志向,外表帅气,内心刚强正直。万历十九年(1591)考中举人。他和王履和、李椿茂、黄元功并称明代“邢台四才子”。
万历三十五年(1607),傅梅出任河南登封县知县后,将正德年间所建的登封土城改为砖城,改建四城门,分别命名为春雨、黄离、鸿泽、万岁,门上又建城楼,分别命名为考辰楼、大观楼、宝成楼和天咫楼。还修整了县署、学宫、庙祠,创建存古书院,并作《存古院记》。
在登封期间,他抒写了大量有关嵩山历史文化的诗文,计有数百首,主要有《六十峰诗》、《增定十二峰诗》、《嵩阳十八咏》、《少林寺四首》、《嵩阳宫三柏歌》、《少室行》、《登嵩八首》等。这些诗中,不乏名句,如“太室似龙眠,少室如凤舞。左右遥相望,雄岳垂千古。”他发展了原来中岳八大景的说法,极大地丰富了嵩山文化景观。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由于政绩突出,傅梅升任刑部主事。曾主审明代宫廷三大案之一的蓟(jì)州男子张差闯入慈庆宫击伤守门内侍一案。此后不久,因得罪权贵,遭人诬陷而被罢官。
崇祯前期(1628~1632),傅梅被重新启用为台州府知府。在任多有惠政,但不久就以年老申请退休。晚年居乡里,自号简翁,工书法,好诗文,著有《雉园集》、《简翁诗话》和《嵩书》22卷。《嵩书》被誉为历史上最完备的嵩山志。他在邢台留下了许多碑刻,如邢台开元寺重刻钟离权二诗碑等。

崇祯十五年(1642),清兵围攻顺德府,傅梅捐钱帮助知府吉孔嘉守城。癸未年(1643),清兵攻陷邢台城,傅梅与顺德府知府吉孔嘉、邢台县知县万民表、千总李如龙以及离职还乡的中书舍人孟鲁钵、张凤鸣等在职离职官员数十人及城中军民3000多人殉难。清王朝建立后,特追赠傅梅为太常寺少卿,安葬其于小汪村祖茔。
清乾隆四十年(1775),又赐傅梅谥忠节。光绪元年(1875)入邢台忠义祠。《明史》、《登封县志》、《顺德府志》、《邢台县志》等均有其传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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